蔡咖娣,杭州离婚律师,现执业于北京浩天信和(杭州)律师事务所,以扎实的专业知识为基础,以严格的服务制度为保障,以良好的社会关系为通道,以娴熟的职业技能为手段,竭诚为境内外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秉承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原则,赢得了广大委托人的信任,始终把当事人合法利益最大化作为目标。
离婚当事人不出面能不能离
夫妻一方不出面离婚的,是不能通过协议的方式离婚的,但另一方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离婚,让法院进行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以上知识就是对“离婚当事人不出面能不能离”问题进行的解答,夫妻一方不出面离婚的,是不能通过协议的方式离婚的,但另一方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离婚,让法院进行判决。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
哪些情况下可以撤销婚姻受胁迫一方的婚姻关系当事人本人,应当在登记之日起1年内或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应在恢复自由之日起1年内,向法院或者登记机关提出撤销婚姻请求的。那么法院撤销婚姻后,当事人要去民政局登记吗大律师网为您总结了相关知识,供您参考,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法院撤销婚姻后,当事人要去民政局登记吗
人民法院一般会在撤销婚姻的时候收缴被依法撤销的婚姻的双方当事人的结婚证书,同时,法院也会将生效的判决书寄送到当地民政局也就是当事人登记结婚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需要当事人再去民政局登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宣告婚姻无效或者撤销婚姻的,应当收缴双方的结婚证书并将生效的判决书寄送当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
可撤销婚姻有哪些情形
可撤销婚姻的情形,依照我国现行《婚姻法》第11条的规定,对于可撤销婚姻只规定了一种情形:即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可撤销婚姻,是指因一方受因胁迫而结婚的婚姻。根据婚姻法,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这里的“胁迫”,是指行为人以给另一方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另一方当事人违背真实意愿结婚的情况。因受胁迫而请求撤销婚姻的,只能是受胁迫一方的婚姻关系当事人本人。因为胁迫当事人结婚,违反了婚姻自由和结婚完全自愿的原则。所以,法律赋予受胁迫一方撤销该婚姻的权利。即提起撤销婚姻的主体只能是婚姻关系中的受胁迫一方当事人。但是申请撤销婚姻,应当在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受胁迫一方有申请撤销该婚姻的权利。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按共同共有处理,但有证据证明当事人一方所有的除外。
注意根据法律以及司法解释中的规定,受胁迫一方的婚姻关系当事人本人,而且也只能是本人,向法院或者登记机关提出撤销婚姻请求的,应当在登记之日起1年内或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应在恢复自由之日起1年内提出。可撤销婚姻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