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咖娣,杭州离婚律师,现执业于北京浩天信和(杭州)律师事务所,为人谦和,办案认真、务实,是一名值得信赖的律师,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秉承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原则,赢得了广大委托人的信任,始终把当事人合法利益最大化作为目标。
收养不仅关系着当事人的利益,也涉及到社会的整体利益,因此,我国法律对收养行为以及收养关系进行规范和调整。并非随随便便申请就可以办理收养,此时要求当事人首先满足规定的条件,那么可以被收养的条件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可以被收养的条件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被收养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该未成年人是孤儿。我国收养法所称的孤儿是指父母死亡或宣告死亡的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该未成年人是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该未成年人是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以及继父或者继母收养继子女,可以不受被收养人不满14周岁的限制,也可以不受被收养人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限制。我国收养法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无子女。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的限制。华侨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以及继父或者继母收养继子女,也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的限制。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年满30周岁。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子女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40周岁以上。
二、收养孩子的条件
年满30岁
收养既然是为了养子女的利益,为了使被收养人得到良好的抚养教育的环境,因此,收养人必须是成年人,而且还必须达到一定的年龄段。
收养是建立拟制直系血亲关系,因此,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应有合理的年龄差距。我国要求收养人达到30周岁,而要求被收养人为14周岁以下,这一规定是与世界各国民法典规对年龄的限制较为接近的。
法律要求收养人的年龄必须达到30周岁,是出于对收养关系的性质和人类生育时间规律的考虑。达到30周岁的人,自己生育的可能性已经很小,同时也到了能耐心照顾孩子的成熟年龄。在这种年龄段收养子女,不论从感情,还是从父母感方面讲,对养子女的成长都十分有利。
这一条款是对1992年《民法典》的重要修改。当时规定收养人必须年满35周岁。但实践证明,效果并不十分好。收养人年龄的这一规定,使得不生育的夫妻必须在结婚10多年以后才有可能收养子女,结果造成大量的事实收养。
于是,《民法典》无子女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只有无子女者,才能通过收养途径来收养子女。收养人无子女,主要是指夫妇一方或双方无生育能力而没有子女、或者婚后无意生育子女以及单身无子女者。
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对养子女进行抚育,是已婚夫妇双方的和义务。因此,只有经夫妻双方同意,收养才能成立。如果允许夫妻单方收养,不仅对子女成长不利,也会影响夫妻和睦。我国法律不承认单方收养。
收养人必须为自愿收养
收养必须是收养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当他们受到欺诈、胁迫或他人乘其危难迫使其作出收养意思表示并为收养行为的,可以被依法宣告收养无效。
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这也是基于推行我国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加以制定的。根据我国的计划生育政策,提倡一对夫妻只生一个孩子。所以,养父母收养子女,也只能形成与社会正常核心家庭一样的状态,即一对夫妻和一个孩子。
三、《民法典》对于收养的规定
第一千零九十三条 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丧失父母的孤儿;
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
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第一千零九十四条 下列个人、组织可以作送养人:
孤儿的监护人;
儿童福利机构;
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第一千零九十五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均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可能严重危害该未成年人的,该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可以将其送养。
第一千零九十六条 监护人送养孤儿的,应当征得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有抚养义务的人不同意送养、监护人不愿意继续履行监护职责的,应当依照本法第一编的规定另行确定监护人。
第一千零九十七条 生父母送养子女,应当双方共同送养。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
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年满三十周岁。
以上就是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可以被收养的条件的相关知识,综上所述,可以被收养的条件为孤儿、查不到生父母的孩子和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孩子。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收养子女一方面使一些没有子女的夫妻可以享受到做父母的乐趣,另一方面,它可以使一些失去父母的孩子得到父母的关爱。那么您知道领养子女需符合哪些条件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下面一起来看看吧,相信会对您有所帮助。
一、领养子女需符合哪些条件
无子女;
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
收养人收养与送养人送养,须双方自愿。收养年满十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收养人要求保守收养秘密的,其他人应当尊重其意愿,不得泄露。
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年满十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领养孩子怎么上户口
申请。收养关系当事人应当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成立收养关系的登记手续,并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申请书和有关材料。
审查和公告。收养登记机关收到收养登记申请书及有关材料后,应当自次日起30日内进行审查。
登记。收养登记机关对收养的申请、所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后,对证明材料齐全有效、符合收养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收养登记证,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对不符合收养法规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对当事人说明理由。
三、领养的孩子可以办独生子女证吗
领养的孩子可以办独生子女证,只要该夫妻在领养了一个孩子之后,有医院证明的没有生育能力,并且表示只领养这一个孩子的,可到当地计划生育局办理并领取独生子女证。
以上就是整理的领养子女需符合哪些条件的相关内容。相信您已经有所了解,法律这样设置,一定有其存在的道理,因此我们要相信法律,遵守法律,如果您对此类问题还有疑问,或者有其他法律问题,都可以来平台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以最大限度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保护您的利益不受损失。